2020年12月30日,泰兴市印发《泰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实施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泰兴市从2019年5月起启动《泰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城管局、公安局、泰通公司等部门,通过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拟定了《泰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了停车服务收费的差别化原则。泰兴市停车设施划分为三个区域。一类区域为东至羌溪路(含)、西至环城西路(含)、南至环城东路(含)、北至大庆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二类区域为除一类区域范围外的,东至文江路(含)、西至江平路(含)、北至银杏路(含)、南至文昌路(含)所围合的区域。三类区域为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另外,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铁站配套的停车设施按照一类区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医院、学校、体育场等配套的停车设施按照二类区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办法明确了收费的标准、优惠减免政策等。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时间段为7:30-21:00,半小时内免费,1小时内一类区域收费4元(二类区域3元、三类区域2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一天不超过10个首小时计费额(40元);公共地面停车场,白天时段(8:00-20:00)半小时内免费,2小时内一类区域收费4元(二类区域3元,三类区域2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20:00-8:00)一类区域每6小时收费3元(二类区域2元,三类区域1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30元。对执行公务车辆免收停放费;对进入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享受免费,公立医疗机构内的停车场实行1小时内免费;对残疾人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收费实行减免。
对比泰州,泰兴市《办法》一是降低了收费标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低于泰州1元。二是延长了免费时段,加大了优惠力度。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费时间由22:00-7:30调整为21:00-7:30,公立医疗机构内停车设施免费停车时长由半小时延长至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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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府规〔2020〕2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