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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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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至8月,一批停车政策开始实施,中国停车网市场研究中心(MRCPO)汇总如下:


  新规一:《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2024修订),2024年7月30日实施

  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平台接入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停车场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推广应用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公布停车场的位置分布、经营者、泊位数量、使用情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新规二:《拉萨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2024),2024年8月15日实施

  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平台接入要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将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的使用情况、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现信息共享。原有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逐步实施停车场信息化改造,并接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新规三:《临夏回族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2024),2024年8月6日实施

  主管部门: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主管部门: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平台接入要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用信息技术建设停车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时公布停车设施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新规四:《延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4〕16号),2024年7月1日实施

  政府定价:占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等)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政府指导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对外经营的停车场点;利用城市征迁、棚改拆迁的腾空用地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公共文化体育、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设立的配套或专用停车场点;

  其他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点。

  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之外的停车场点收费。

  免费停车时长:不少于30分钟。新能源汽车(绿牌)按五折计收停车费。


  新规五:《(襄阳)市区停车资源数据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工作方案》(2024),2024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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