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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10月22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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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2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办法规定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站、公路客货运站、公交枢纽站及旅游景区配套停车设施;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辖区内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殡仪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用)特征的停车设施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除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其他停车设施,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办法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设施,按照区域可划分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一类区域收费标准应高于二类区域。计费时段分为日间和夜间,日间自08:00时(含08:00时)至22:00时,夜间自22:00时(含22:00时)至08:00时。
  办法规定在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连续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一类区域其他停车设施和二类区域各类停车设施连续停放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车辆免费;在具备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设施内正在充电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具体车辆标识由公安部门认定,非充电时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免费;一类区域22:00时(含22:00时)至07:00时、二类区域22:00时(含22:00时)至08:00时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辆免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一类区域公共停车设施、二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停车设施停放的车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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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19日,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办法》共七个部分、三十二条,主要针对制定目的和依据、收费管理的原则和形式、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差别化收费管理、具备停车收费条件、计费方式和免费情形、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定。
  《办法》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调控停车需求,提升泊车资源配置效率,保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定义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适用范围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概念,并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办法》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应综合考虑区域地理位置、经营管理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对不同区域、不同设施、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引导停车资源合理利用。
  《办法》明确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设施,按照区域可划分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一类区域收费标准应高于二类区域。机动车停放区域类别的划分由辖区公安部门按照管理需要确定并公告。
  《办法》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条件、计费方式和免费情形。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如遇国家、省政府出台政策规定与此办法相冲突的,从其规定。本市其他停车收费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执行本办法。


  《白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办发〔2021〕106 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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