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九江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决定适当延长九江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
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从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现行免费停放时长超过30分钟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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