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通知对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停放时长做出调整。
通知将一类区免费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二类区免费时长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含);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不高于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超过 30 分钟开始计时收费。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个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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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山中心城市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停放时长的通知》(隆发改〔2024〕276号))已加入停车法规资料库,中国停车网运营类、钻石类和大数据会员可免费查看全文,欢迎致电咨询0531-8851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