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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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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延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是占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等)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政府指导价的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对外经营的停车场点;利用城市征迁、棚改拆迁的腾空用地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公共文化体育、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设立的配套或专用停车场点;其他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之外的停车场点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长不少于30分钟(其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公园的配套停车场点免费停车时长不少于120分钟)。新能源汽车(绿牌)按五折计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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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延政办发〔2024〕16号)已加入停车法规资料库,中国停车网运营类、钻石类和大数据会员可免费查看全文,欢迎致电咨询0531-8851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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