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2022年4月26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3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统筹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机动车停车场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收集、掌握全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时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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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2)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