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日,东莞东城街道办事处印发《东城街道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贴方案》,补贴适用于在东城辖区内道路红线以外,利用空地或既有停车场(库)增设的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类别中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方案明确东城街道对符合条件要求建设的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实施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要求拟规划建设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的泊位数量达到50个或以上;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且停车设施可使用年限在5年(含)以上;按要求配置可充电泊位。原则上新建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配建的充电设施所占总体泊位比例不低于10%。因特殊情况无法配建的,需提供情况说明报街道批准;设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与全市智慧停车云平台联网;申请单位诚信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补贴标准分为社区全额投资类、社会全额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类、社区社会合资合作投资类三种,对于社区全额投资类半自动设备类停车设施项目街道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7000元/车位。全自动设备类停车设施项目街道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0元/车位。社会全额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类半自动设备类停车设施项目不给予财政补贴,全自动设备类停车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审核的实际总投资额,按同期国家贷款基准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为5年,逐年发放,5年累计贴息额不超15000元/车位。社区社会合资合作投资类参照上述标准,按实际投资占比份额分类补贴。即社区投资类按占比进行一次性现金补贴;而社会投资类按占比进行银行贴息,分5年逐年发放补贴。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东莞)东城街道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贴方案》(东城府函〔2020〕403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