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丽水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新增2004个收费停车泊位。
丽水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自2020年11月1日8:00起全面运营收费,收费范围按照《丽水市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范围调整方案》实施,收费标准按照《丽水市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丽发改费管〔2014〕296号)执行。实行停车管理智慧化收费,关注“丽水城市管理”公众号或下载“浙里办”自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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