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路
资讯中心    NEWS       >>  2010年9月前新闻资讯入口
首页  >>  资讯中心  >>  道路停车管理经验
武汉停车发布道路泊位温馨提示
来源:武汉停车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5-08-29
分享到:     下载中国停车网APP

  【武汉停车服务平台8月26日讯】8月26日,武汉停车发布车辆停放在道路泊位内缴费后10分钟内未驶离温馨提示。

  道路临时停车收费依据

  道路临时停车收费依据是《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68号)。收费标准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6]174号)执行。

  计费标准

  依据武发改价格[2016]174号文,一类区域(二环线以内)收费标准:小型车停车第1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单泊位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单车单次单泊位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类区域(二环线以外)收费标准:小型车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单车单次单泊位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缴费后请在10分钟内驶离,避免重复计费”的意思是:车主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完成缴费后,需要在10分钟内将车辆驶离该泊位。若超过10分钟仍未驶离,停车收费系统会持续计时并产生新的费用,即出现计时费用金额大于或等于车主缴费金额的情况。依据武发改价格[2016]174号,第三条收费标准,自第2小时起,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封顶价格。这10分钟是给予完成缴费后准备驶离的缓冲时间。

  依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及武发改价格[2016]174号的有关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免30分钟”的意思是:车辆在道路泊位停车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即从车辆驶入泊位并被系统记录开始,30分钟内无需缴纳停车费用;若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则需从驶入时间起按规定标准缴纳全额停车费。

现场告知:停车收费公示牌、入位停车小票

线上告知:武汉停车APP及小程序缴费提示


  车辆停放泊位内时,可通过“武汉停车”APP 或小程序完成停车费用的缴纳。在您支付成功后,页面会清晰展示“已完成本次停车,请在 10 分钟内驶离停车点,超时将重新计费”的提示信息。设置 10 分钟的驶离缓冲时间,是充分考虑到您在停车结束后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如收拾车内物品、确认周边环境等。

  如车辆支付成功后未驶离泊位,“武汉停车”APP及小程序首页,右上角显示支付后未驶离倒计时提示。请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顺利驶离。

  ■编辑JR


抱歉!“市场监测报告版块”文章仅限标准白金以上级别的会员查看,了解会员服务请点击网页右上角【我们的服务】,咨询电话:0531-88512040。
更多内容需要[登录] 查看!还没注册
特许经营市场研究报告
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