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052号《关于加强推动地下智能停车场设施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安关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地下智能停车场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0232052号)收悉。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市交通运输局与您在2023年4月1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出台广州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议
截至2022年底,广州市共有停车泊位约352.6万个,小汽车保有量约325.9万辆,停车泊位供给率为1.08个/辆,基本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给体系。近年,广州市加大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力度,2021年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展全市停车资源普查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停车场专项规划》。按照“贴近需求、分散设置、实施性强”的布局原则,优先选取拆迁量较小、实施条件较好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纳入未来5年公共停车场规划方案,拟建公共停车场112个,泊位约3.28万个。同时,自2019年以来,广州市组织各区每年编制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共计划建设停车场项目197个、泊位约5.1万个,目前已完工停车场164个、泊位约4.3万个,进一步挖掘绿地、道路冗余空间、边角料地、教育体育用地等土地资源,并定期督促检查实施进度。
二、关于创新技术应用于地下立体式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随着广州市机动车拥有量及机动化出行比例不断提升,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立体停车设施是实现节约、集约化用地的有效方式,是缓解区域停车资源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为鼓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根据《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在符合规划、不增加占用建设用地前提下,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井筒式’等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地面安装可拆卸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简易自走停车设施等的,不计收土地价款”。又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实行“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50%”。市、区相关建设职能部门在推动停车场建设工作中,也积极引导各业主、建设单位对具备条件的场地,充分考虑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9年以来,各区组织已建设完工的公共停车场中,共有33个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含智能车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
三、关于挖潜增效提供更多地下停车设施的建议
近年,广州市坚持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停车供给策略,多措并举,积极增加泊位供给。一是定期对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如目前住宅停车配建标准已达每100平方米配建1-1.8个停车位,较原配建指标提升50%~100%,近年来配建车位增量约20万个/年。二是加大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2019年以来,各区每年至少建设5个公共停车场,目前已完工停车场164个,泊位4.3万个。三是挖掘路内停车资源,动态优化调整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规划,设置全天准停、夜间准停、临停快走区域等多种泊位类型,缓解市民不同停车需求。
关于您提出的利用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场联通空间、地铁和综合管廊工作井和明挖结构设施等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总体与广州市推进停车场建设的工作思路基本一致。一是优化地下空间停车土地供应政策,近期出台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地下综合管廊等公共设施非自有用地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征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地下空间可以单独供应”,同时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可配建一定附属商业建筑面积。近期修订的《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中提及,进一步降低机动车库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计收比例,有效促进地下空间停车利用。二是积极探索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自2016年广州市入选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以来,住建部门积极探索地下综合管廊相关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沿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项目均提出了结合工作井设置地下停车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议方案。三是积极开展利用地铁在建站场资源增设停车设施研究,经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初步统计,目前在建地铁线路少数工点具备增设停车设施条件,如十三号线二期天河公园—棠下区间拟结合盾构井施工场地,拟新建地下停车库,提供车位约200个,预计2025年建成,将进一步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
四、关于鼓励国企以及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经营管理的建议
市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制定了《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发改规字〔2022〕2号),从加强规划引导、强化用地保障、简化审批程序、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经营环境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和鼓励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制定了《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从加大用地供应、细化供应方式、鼓励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等方面,提供相关规划和用地政策支持,有效促进停车设施发展。市国资委也积极支持和鼓励市属国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国企自有资源,谋划投资建设地下智能停车场设施。如广州工控,拟以自有用地为试点,计划投资超10亿元,在白云区和荔湾区规划建设全自动机械井筒式地下停车场约14处,并配套建设智慧停车系统等设施,实现智慧共享停车,预计可新增公共停车位6000个。
感谢您对广州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