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市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超过2小时部分,第1小时内5元/辆,之后按每小时1元/辆连续计算,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后按上述计费方式重复计费。
门诊就诊人员机动车辆凭当日就医凭证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住院人员(含陪护人员)凭住院、陪护等有效凭证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只限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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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关于市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河发改价格函〔2021〕443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