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3月15日讯】3月15日,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新城丰茂菜场东侧支路,启用了一批“绿色限时停车位”。
据了解,这是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该“绿色限时停车位”设有统一的外观标识,并装有超时监控设备,规定早7时至晚19时时段内,车主可在此限时免费停放30分钟,超时则将抓拍处罚直至拖移。其余时间段则为不限时长的免费停车位。此举措既便利来此买菜、吃早餐或周边办事群众,也提升了停车泊位的周转利用效率。下一步,还将在全市有条件的菜场、公厕、超市等附近道路进行推广。
■通讯员邹训永/摄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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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新城3月16日讯】为缓解菜场周边临时停车难问题,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满足市民短时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3月15日起,在新城丰茂菜场东侧支路推出限时长“绿色停车位”。
现将“绿色停车位”使用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绿色停车位”设有专门的绿色停车车位框和限时停车标志,为“限时免费停车、超时依法处罚”的路内停车位。
二、“绿色停车位”每天7时至19时,停车限时长30分钟;19时至次日7时,停车不限时长。
三、机动车驾驶人应根据“绿色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和使用时间规定,有序停车。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通监控设备拍摄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150元处罚,直至车辆拖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侵占“绿色停车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