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7日从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获悉,由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的《咸宁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之静态交通系统规划》正在公示。联系电话:0715—8066594,邮箱:1303503004@qq.com。
《规划》分为发展阶段与规划原则、需求与供给、机动车停车规划方案、非机动车泊位管理机制四大部分。现状停车供需之间的差距很大,国际上供需比值一般维持在1.3左右,而咸宁市区现状社会停车以路内停车为主,现状供需比维持在较低水平,远远低于1.0,这势必引起很多麻烦以及造成一些场所停车混乱。
根据咸宁市历年机动车增长趋势,综合考虑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预测得2035年机动车保有量为25万辆,由此计算得到2035年总供给量为32.5万个泊位。其中,中心城区15.6万个,工业区3.9万个,老城区8.1万个,其他区域4.9万个。停车设施供应结构目标遵循“增加配建停车比例、降低路内停车比例,分区规划,适度保持路外公共停车供应比例”的平衡原则,详见下表所示。
根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 51149-2016》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可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的10%~15%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占公共停车所需总面的为10~20%。结合咸宁城区交通特性和城市空间布局,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占总泊位数的15%,计算得到2035年时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总量为4.9万个机动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