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其中要求构建与动态交通相协调的停车体系。
《规划》提出,挖潜停车设施供给。一是针对停车刚需较大且用地不足的地区,应结合城市升级改造、控规调整等,充分利用公共绿地、广场等地下空间,统筹安排资金,科学安排建设,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建设公共停车场。二是挖潜和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规划》表示,将研究新一轮停车配建指标体系,公建点的配建指标应结合差别化停车收费分区、公共交通可达性以及区域交通拥堵等情况进行统筹考虑,控制中心区就业岗位停车供给,加强居住小区、医院等配套停车场建设,并考虑中心城区配建指标结合公共交通可达性等折减(如公共交通较发达区域停车配建指标折减20%),以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倡导城市内部公共交通出行;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预留停车位增设充电桩的条件。
《规划》提出,深化停车场建设行政审批改革,选取越秀、荔湾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为试点,对项目实施发展改革、环保、国土、规划、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联席审查机制,优化报建审批程序,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同时,对建设机械立体停车泊位给予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优惠计算奖励,推动机械化立体停车场发展。
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通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和经营,积极探索通过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促进停车场的建设,并通过优化报建审批程序,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附加经营项目纳入绿色通道,推动公共停车场发展,减少财政资金压力,促进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同时,推进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