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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针对老小区安装充电桩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国停车网     发布日期: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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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对李艳委员在政协西山区十四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针对老小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内容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西山区争当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排头兵,加快推进全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努力构建西山区高效便捷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以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撑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为鼓励西山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2020年9月9日区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20﹞89号)。文件指出: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上自建充电设施。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为业主及其委托的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为施工提供便利条件;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上配建充电设施,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截止2023年8月,全区建设完成公共充电桩2338枪(其中交流充电桩719枪,直流充电桩1619枪),换电站6座。自用交流充电桩1174枪,预留接电安装车位数4573个。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兑现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21,809,713.95元(其中中央资金6,587,400元,省级资金3,417,100元,市级资金10,805,213.95元,区级资金1,000,000元),惠及26家企业82个充换电场站。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邀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西山供电局及部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运企业代表就推进老小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举行会谈。会议明确,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严格履行西山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老旧小区、已建成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协调机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督促街道办事处主动作为,依据《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住持自有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完善小区居民、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兼顾好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各方诉求,调解处理好矛盾纠纷,鼓励在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上配建充电设施,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同时,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为业主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提供有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为施工提供安全、便利条件;

  三是加强要素保障。昆明西山供电局针对居民需个人建设充电桩的,如符合条件的,要全力推行贯彻“零上门”服务,按要求由供电企业将充电所需的配套电网延伸至集中表箱,原则上低压供电半径不超过250m,单个充电桩报装容量不超过7kw。针对因电力容量、场地等限制目前较难开展单个充电桩建设的居民小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局,加强引导,统筹小区整体充电需求,持续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采取“临近车位共享”“私桩共享”“多车一桩”等社区充电桩新模式,多方位多角度解决居民充电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一是西山区将坚决扛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政治责任,主动服务和融入昆明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二是区发展改革局充分发挥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推进作用,针对推进已建成小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侧重的鼓励支持,同时兼顾好已建成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各方诉求,调解处理好矛盾纠纷,满足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积极性,加快建设充电桩,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

  ■编辑T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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