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介绍《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一、出台背景
停车难不仅仅是一个静态交通供应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城市形象、关系百姓民生的大事。根据无锡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市私人汽车保有量已达180余万辆(不含客货运车辆),我局在去年牵头对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信息进行了普查,统计显示我市目前共有8406个场库195万个泊位,而按照全省“停车便利化工程”要求,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保有量之比应达1.2以上,加上我市外来车辆占用公共停车设施高达44%的比例来看,全市机动车泊位缺口达20万个以上。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停车设施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我市在2022年初正式施行了《无锡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出台,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结合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有条件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市从关注群众需求、改善民生服务的角度出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充分盘活城市停车资源,进一步提高存量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为市民提供公共停车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内容要点
《方案》从三个层面明确了推进我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具体思路和推进路径。
一是彰显开放共享理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问题,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微幸福”民生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以停车资源共享工作为切入点,坚持机关做表率,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打造停车资源共享行业生态,缓解市民停车压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的停车共享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信息智慧赋能。《方案》按照打造智能互联互通、数据集中共享、管理高效、市民使用方便的原则,建立市级统一的停车资源共享平台。该平台研发共享功能模块和保障方案,完善电子支付功能,突出了用户使用的便捷性、共享单位管理的自主性和平台监管的有效性。实时展示全市停车资源共享泊位动态数据和具体点位,市民通过“无锡停车”APP即可实现一网通览、一键申请和精准推送等功能。
三是创新共享体制模式。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等公益性停车资源为开放重点,要求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将不少于20%的车位,以错时、计时收费等方式,在保密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同时,《方案》明确保障供需双方和其他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商业设施、写字楼、居住小区等,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设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停车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工作推进小组。市城管委办牵头,成立由机关管理局、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国资委等重点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推进小组,在试点评估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是梳理机关、事业单位泊位数据底册。进一步梳理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数据底册,形成任务清单,排定时间进度,召开全市部署推进会议,明确共享任务目标要求。
三是完善智慧停车平台共享功能。加强市区两级数据联网对接,优化共享工作流程,进行停车资源共享工作常态化管理,形成一套方案可行、措施完备、环节畅通的操作标准,向全市推广运用。
以上是对《方案》内容的简要介绍,相关具体、详细的信息,各位媒体朋友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可在发布会后与市城管局沟通联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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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缓解全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特别是当前突出的医院、学校、重要商贸区、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发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盘活城市停车资源,提高存量停车设施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以及《关于推进有条件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锡政办发〔2022〕10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上下协同、共治共管。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停车开放共享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共享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施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二)信息接入、联网管理。参加停车资源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开放共享停车信息动态联网。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停车资源共享车位数,不少于总车位数的20%。有重点安保单位、敏感单位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不参加停车资源共享。
(三)统一标准、智慧共享。依托“无锡停车”智慧平台,研发共享功能模块和保障方案,完善电子支付功能建设,突出用户使用的便捷性、共享单位管理的自主性和平台监管的有效性。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按照“相对固定、安全有序”的原则,建立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停车共享工作流程。参加停车资源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管理实际,落实安全和管理措施。
(五)规范收费、有偿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应坚持规范收费、有偿使用原则,严格落实《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商业设施、写字楼、居住小区等,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设施,按规定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根据需要将共享泊位信息接入市级共享平台。
三、阶段划分
按照2023年底全市全面推开停车资源共享的工作目标,分四个阶段:试点摸底阶段(2022年11月底前)、部署推广阶段(2023年2月底前)、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5月底前)、深化共享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简介
2022年12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五项工作要求,一是上下协同、共治共管。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停车开放共享管理体制机制。二是信息接入、联网管理。参加停车资源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开放共享停车信息动态联网。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停车资源共享车位数,不少于总车位数的20%。三是统一标准、智慧共享。依托“无锡停车”智慧平台,研发共享功能模块和保障方案。四是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按照“相对固定、安全有序”的原则,建立完善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停车共享工作流程。五是规范收费、有偿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应坚持规范收费、有偿使用原则。
方案按照2023年底全市全面推开停车资源共享的工作目标,分四个阶段,倒排时间节点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11月底前是试点摸底阶段,推进市、区停车资源共享先行先试,评估试点成效,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023年2月底前是部署推广阶段,召开推进部署会议,形成任务清单,排定推进时序,明确共享目标要求;对推进停车资源共享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职能分工,各部门制订和完善相关措施,形成工作闭环。
2023年5月底前是全面推广阶段,完善共享工作流程,进行停车资源共享工作常态化管理;开展评估验收,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优化方案。
2023年12月底前是深化共享阶段,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措施,扩大开放共享单位数量,提高开放共享泊位比例,争取列入清单的单位全部实行开放共享,并推动共享停车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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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鼓励和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新发改规〔2022〕14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