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云发改基础〔2022〕87号)。
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城市机动停车位供给总量按机动车保有量的1.5倍进行规划,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住宅类建筑配建停车位不低于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占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不低于15%,按照标准足额保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到2025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停车问题有效缓解,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有力支撑现代城市发展。
为此,意见提出十七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停车规划引导。各城市要及时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探索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备案和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机制,摸清城市停车资源规模、构成、分布及收费等情况,建立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供需动态评价制度。二是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建设停车设施,除考虑社区基本停车需求外,鼓励统筹考虑片区需求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三是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按照因地制宜、区域均衡的要求,科学谋划城市停车设施项目,加强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四是加强停车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围绕城市出入口和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五是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大力推进AGV(智能搬运机器人)停车库等智慧化、立体化停车设施建设。六是优化停车信息管理。根据城市停车普查情况,统筹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完善和更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布局、收费标准等信息。
七是推广智能停车服务。整合泊位信息和资源,推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逐步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导航、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八是推进资源开放共享。制定出台共享停车政策,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序适度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九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十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在完善偿债措施、风险可控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企业债等专项债券。十一是完善停车用地政策。结合实际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依法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十二是培育良好市场环境。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深化停车服务企业交流合作,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十三是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各类停车设施设备养护和维护的监测。
十四是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十五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编制云南停车设施建设指南,规范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十六是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十七是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乱停乱放和违规收费等行为的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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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云发改基础〔2022〕87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