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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委确定21处立体停车示范项目 今起对自有用地建立体车库提供免费设计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晚报     发布日期: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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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为有效缓解社会车辆“停车难”、路内停车挤占慢行交通系统等问题,从今天开始,沈阳市对利用自有用地设置地上公共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用户,市建委将提供免费设计及开辟绿色通道。咨询电话:024-22565036,电子邮箱:sjwcjc@163.com

  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180万多辆机动车,且每天仍以600多辆的速度递增,然而,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业街区的用地非常紧张,一些地段要进行停车场的建设并不容易。因此,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及个人对利用自有用地设置地上公共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更快地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市建委城建处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用自有用地设置地上立体停车设备的,可按机械设备安装管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其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同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用地,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立体停车设备建设。

  据了解,自有用地指沈阳市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及个人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空间及建筑退线空间。为了鼓励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地上空间,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设置立体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对既有平面停车设备进行“平改立”改造,增加城市停车设备供给以及利用建筑间零散场地、不规则闲置空地,建筑后退空间等“边角料”地块,分散灵活地设置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设备的,市建委将提供免费设计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目前全市还确定了21处立体停车示范项目。21处立体停车示范项目主要分布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等停车难的重点商业街区、交通节点和公共机构等区域范围。这21处停车场设施基本涵盖了国家住建部推广的停车设备类型,占地面积小、土地利用率高、建设周期短、建设方式灵活、投资回报快。

  ■沈阳日报/沈阳晚报记者 于海/王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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